公告日期:2025-09-25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2726 证券简称:中机试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出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23 日,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试验”或
“公司”)收到股东吉林东证鼎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鼎锐”)出具的《关于申请发布<东证鼎锐基金拟出售中机试验股份公告>的函》,东证鼎锐业拟通过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公司 7,136,448 股股份。本次股东出售股份,中机试验遵循自愿披露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吉林东证鼎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0Y56D71K;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3 日;
5、基金备案情况:2016 年 8 月 31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
产品备案工作,产品编码为 SL9104,基金管理人为“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持有中机试验股份情况:东证鼎锐持有中机试验股份 7,136,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018%,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5-069
二、出售股份原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相关规定要求东证鼎锐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清算工作。东证鼎锐拟
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所持有的中机试验股份,转让方式包括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是否存在不得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东证鼎锐自查,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东证鼎锐出售公司股份具有不确定性,东证鼎锐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实施或者部分实施出售公司股份,出售完成时间、出售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东证鼎锐出售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将督促东证鼎锐严格遵守《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东证鼎锐出售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申请发布<东证鼎锐基金拟出售中机试验股份公告>的函》。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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