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福建俊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福建俊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李成良、吴文忠、黄茂金、蔡锡明、黄爱平、林毅如、蔡金钗、黄畯、李洪发作为发起人通过福建省宁德市俊杰瓷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 公司在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长
期。
第4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5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6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
有约束力。
第7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8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与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9条 公司名称:福建俊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10条 住所:宁德市飞鸾镇碗窑街(生产场所:碗窑村 68 号七斗尾)。
第三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11条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 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12条 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原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将作为改制后的股份公 司的发起人。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13条 公司股份总数:4762.0666 万股。
第14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1 元人民币。
第15条 公司注册资本:4762.0666 万元人民币。
第16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六章 发起人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17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 32,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 32,000,000 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出资时间
1 李成良 净资产折股 12,864,000 40.2% 2016 年 11 月 28 日
2 吴文忠 净资产折股 12,800,000 40.0% 2016 年 11 月 28 日
3 黄畯 净资产折股 1,440,000 4.5% 2016 年 11 月 28 日
4 黄茂金 净资产折股 1,056,000 3.3% 2016 年 11 月 28 日
5 蔡金钗 净资产折股 960,000 3.0% 2016 年 11 月 28 日
6 李洪发 净资产折股 960,000 3.0% 2016 年 11 月 28 日
7 蔡锡明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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