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2720 证券简称:赫尔墨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4 年(含 4 年) 100
4-5 年(含 5 年) 100
5 年以上 1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 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
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拟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按账龄组合计提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调减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减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7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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