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0
证券代码:872720 证券简称:赫尔墨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仲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728,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科元”)、深圳市源瓴英诺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瓴英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成都紫瑞青云航空宇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瑞青云”或“标的公司”)9.60%、4.00%股权,合计紫瑞青云 13.60%的股权,交易作价为 68,012,469.57 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68,012,469.57 元,
发行价格为 7.76 元/股,发行数量为 8,764,493 股(限售 8,764,493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13.60%。
交易 转让前对
序号 对方 紫瑞青云 发行股份(股) 对价金额(元) 总支付对价(元)
姓名 持股比例
中金
1 9.60% 6,186,701 48,008,802.05 48,008,802.05
科元
源瓴
2 4.00% 2,577,792 20,003,667.52 20,003,667.52
英诺
合计 13.60% 8,764,493 68,012,469.57 68,012,469.57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紫瑞青云 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议案(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详见议案(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978,33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