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872716 证券简称:金彩影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募集资金管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
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及《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
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同时应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
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募集资金
原则上限定用于公司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为每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该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股转公司要求,并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股转公司备案。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股转系统备案。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的用
途,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有明确的用
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关联方使用,并为关联方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
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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