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2712 证券简称:安诺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孔玲、王军、刘海华、杨鹏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继续约定成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其四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89,100 股,持股比
例合计为 51.12%。在此之前,2021 年 3 月 19 日孔玲、王军、刘海华、杨鹏博
四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协议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 2027 年 4月 22 日。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具体如下:
一、 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股东孔玲、王军、刘海华、杨鹏博四方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协议书经各方签署生效,有效期为自各方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协议日持股数量 协议日持股比例
孔玲 2,005,848 14.67%
王军 2,698,400 19.74%
刘海华 979,252 7.16%
杨鹏博 1,305,600 9.55%
合计 6,989,100 51.12%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4
1、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2、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
3、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
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保持充分一致。
4、如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协议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本协议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5、协议各方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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