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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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核销坏账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的部分长期挂账难以追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处理并核销,核销总额为人民币 1,766,399.55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未果,确认难以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核销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监事会就该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同意本次应收款项坏账的核销。
六、备查文件
《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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