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72682 证券简称:国君医疗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青岛国君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取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取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32,917,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国君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2
第五章 董事会 14
第一节 董事 14
第二节 董事会 1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9
第七章 监事会 21
第一节 监事 21
第二节 监事会 21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3
第二节 利润分配 23
第三节 内部审计 24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25
第一节 通知 25
第二节 公告 2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28
第十三章 附则 28
青岛国君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青岛国君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系由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福民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全体
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青岛福民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国君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仙居路 1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合理整合与优化利用,为社会提
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家政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养老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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