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9:24:34 股吧网页版
广大纸业: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2681 证券简称:广大纸业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广大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广大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天津广
大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纸业或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程序,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天津广大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的常设机
构,在股东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调查
研究、科学论证的方法,通过集思广益、集体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
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由支委会前置研究。

第五条 董事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及天津市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2.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根据股东的战略目标,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对经理层实施战略规划情况进行监督;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

4.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5.决定公司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的设立或撤销方案;

6.按照规定权限,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7.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8.决定年度计划内(外)境内总投资额 8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主业固定
资产投资;

9.决定超预算和预算外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10.决定公司资产账面净值在 4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11.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其中由股东委派的财务总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执行业绩考核);

13.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审定由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14.决定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预算方案;决定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15.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16.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17.决定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年金方案,制订公司中长期激励方案;
18.定期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19.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单笔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且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20.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且不超过 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