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2678 证券简称:绿宇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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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宇新材”)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租赁关联方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大化”)的厂房、仓库共六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租赁合同,租期 3 年,计划以现金支付相应租金,预计 2025 年发生 55 万元的租赁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关联租赁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
决情况为关联董事孙传华、刘靖雯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
公告编号:2025-019
注册资本:390,516.33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化肥;生产、销售车用尿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塑料膜、淀粉、药用辅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设备、阀门等
法定代表人:蔡教民
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
关联关系: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持有公司 65%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绿宇新材向中原大化租赁位于濮阳市华安路西中原大化天然气装置区西北角甲方所属厂房、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用于生产经营,租期 3 年,每年租赁费用为 550,00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使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5-019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的完整性及独立性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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