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72678 证券简称:绿宇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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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在河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存款日最高余额为 32,664,620.26 元,期末余额 8,025,752.73 元(含利息收入 108,543.85 元),无贷款事项。
2. 2024 年,公司向关联方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短期无息资金拆入 5, 800, 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截至报告期末,已无关联方资金余额。 3.公司已与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由其为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业务,本次进行补充审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补
充确认 2024 年度向关联方资金拆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孙传华、刘靖雯已回避,该议案将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关于公司与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注册地址: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注册资本:390,516.33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化肥;生产、销售车用尿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塑料膜、淀粉、药用辅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设备、阀门等。
法定代表人:蔡教民
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
关联关系: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持有公司 65%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濮阳市华中恒源濮阳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A4-03-71 号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中恒源濮阳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A4-03-71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法定代表人:张思维
控股股东:张思维、马志英、陈旭东、崔涛、王啸宙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西三街(国龙大厦)17 层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西三街(国龙大厦)17 层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法定代表人:棘军
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
关联关系: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1、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向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拆借事项未约定利息,实际也未支付资金占用费。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入后及时偿还,时间间隔在三天以内,未约定和支付利息、未失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甲方: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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