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2678 证券简称:绿宇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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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凡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关法律、法规和《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传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提名孙传华为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孙传华,男,汉族,中国国籍。1985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
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河南大学工商管理系学习,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就职于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就职于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就职于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孙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孙传华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贷款壹仟万元整,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流动所需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3.1%(最终利率以银行审核结果为准)。现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
公告编号:2025-002
项。现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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