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规范简称:山东丰源轮胎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Fengyuan Tire Manufacturing
Co.,Ltd.
公司住所:山东省枣庄峄城区经济开发区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039 万元,为永久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经营宗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
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以高效的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手段,打造科技效益型企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为使股东得到较高的回报做出不懈的努力。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半钢子午
轮胎(含半成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本企业自用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安装及相关服务;半钢子午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汽车及配件销售。(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情况如下:
认购股 认缴股
出资 认缴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数(万 份比例
方式 资时间
股) (%)
青岛金合众科实业有限公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