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121
证券代码:872663 证券简称:丰源轮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宋二华、张良、张海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山东证监局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宋二华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张良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张海霞 董监高 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 信息披露不准确;二、财务核算不准确。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121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是公司对 2022 年、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22 年
度净利润由-3,088.84 万元调整为 1,204.23 万元,2023 年度净利润由
11,628.01 万元调整为 10,113.59 万元。二是部分关联销售交易未准确披露。
二、财务核算不准确
一是未能对储备胶料进行有效管理,成本归集错误。二是部分产成品账面 价值大于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三是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核
算不准确。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3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
确,其中,净利润分别较实际减少 465.14 万元、减少 1699.34 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证监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二华、董事会秘书张良、财务负责人张海霞未能勤 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证监
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91 号、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你
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5-121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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