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72658 证券简称:零奔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零奔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09:3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58 零奔洋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广东赫鼎律师事务所肖可君、杨婷婷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天宝路2号新永丰工业园B栋6楼零奔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温小桂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钟万里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有职责,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p.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情况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 2023 年度
不实施权益分派。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抵押及授信贷款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申请抵押及授信贷款,以公司自有购置房产: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与景田路交界西北角鲁班大厦办公楼 28 层28WN、28EN、28ES、28WS 作为抵押,并由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零奔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小桂、董事邓伟强、股东唐明惠、董事温小章为公司在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的最高
本金余额不超过 40,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不向担保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为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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