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2632 证券简称:钢劲型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
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xgl/)查询获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红谓存在被
限制高消费情形。情况如下: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4 年 8 月 6 日出具
(2024)苏0509执6190 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公司与苏州祺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红谓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红谓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8
四、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知悉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后,立即开展协调处理工作, 履行给
付 义 务 , 向 法 院 申 请 撤 销 限 制 消 费 令 。 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已消除,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4)苏0509执6190号《限制消费令》
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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