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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20:12:33 股吧网页版
钢劲型钢:东吴证券关于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暨强制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东吴证券关于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暨强制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常州钢劲型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钢劲型钢原定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 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延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将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变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延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将
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变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无法按期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钢劲型钢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吴证券作为钢劲型钢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公司尽快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并多次督促其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交定期报告及其相关材
料,提示公司注意相关信息披露风险。预计钢劲型钢无法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
前提交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未能完成定期报告披露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
被停牌;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鉴于上述情形,钢劲型钢存在将被停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陈科润

联系方式:18806125686

主办券商联系人:陆虹羽

联系方式:0512-62936251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吴证券
2024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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