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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7:44:00 股吧网页版
英迪迈: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2628 证券简称:英迪迈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英迪迈智能驱动技术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修改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英迪迈智能驱动技术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英迪迈智能驱动技术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或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监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六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七条 监事应与董事、总经理和股东保持沟通。监事除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外,还可有选择地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应当为监事与董事、总经理和股东以及职工的交流提供条件,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监事声明及承诺书》。新任监事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
(二)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三)保守公司机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九条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请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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