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7
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发行与转让......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一节一般规定......26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27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监事......28
第二节监事会......29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8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39
第十四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方式。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融利网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996 号前洋之星广场 2-7
号楼 5-4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
副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第三章 股份发行与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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