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2588 证券简称:宏基铝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5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未通过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24-015
25,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议案未通过审议原因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结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出席会议股东不赞同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反对本议案的股东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该议案未通过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未通过审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重新选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宏基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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