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72580 证券简称:西华航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西华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3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反诉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中航通用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晓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龙文天、叶江雄、黄梅、肖玲、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四川治坛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反诉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西华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大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魏世勋、郑岚、北京颐合中鸿(成都)律师事务所(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签订了《四架 R44 直升机管理协议》、《AC311
直升机管理协议》,2016 年 10 月 19 日,签订了国王 350 飞机《航空器委托管理
协议》原告将以上航空器交与被告管理,托管期间为 10 年。原告认为在委托管
公告编号:2022-015
理期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案涉飞机违反合同约定,被告认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案涉飞机的管理费、停场费以及 JA600 飞机的管理费和垫付的国王 350 飞机的前期引进费等,侵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开庭审理,2021 年 11 月 10 日作出民事判决,
具 体 情 况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刊登了诉讼进展公告(2021-019),
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2022)川民终 31 号诉讼请求:
四川通航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支持四川通航的诉讼请求;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有西华公司承担。
西华航空请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改判支持西华公司一审全部反诉请求;2、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费用有中航公司承担。
(2022)川民终 29 号诉讼请求:
四川通航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西华公司赔偿四川通航 3000万损失; 2、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西华公司承担。
西华航空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并支持西华航空一审全部反诉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中航公司承担。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作出的民
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2022)川民终 29 号判决如下:
1、撤销成都中院(2020)川 01 民初 106 号民事判决;
2、四川通航支付西华航空托管费 15681505.38 元;
3、西华航空支付四川通航损失 14590419.02 元;
4、驳回四川通航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西华航空的其他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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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川民终 31 号判决如下:
1、维持成都中院(2019)川 01 民初 601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2、撤销成都中院(2019)川 01 民初 601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3、西华航空向四川通航返回 R44II 型直升机及文件资料,并协助办理三证变更登记;
4、西华航空向四川通航支付损失 135 万元;
5、西华航空向四川通航赔支付损失 78 万元;
6、四川通航向西华航空支付保管费 32 万元。
7、四川通航向西华航空支付服务费 18 万元及利息;
8、驳回四川通航的其他诉讼请求;
9、驳回西华航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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