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5 17:34:01 股吧网页版
泰通能源: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2579 证券简称:泰通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泰通能源有限公司因与湖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合同
纠纷一案,不服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 0721 民初 2498 号民事判
决,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开庭,常德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做出终审判决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4 日
收到经由代理律师送达的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常德泰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合同对方当事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泰通能源有限公司与湖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因合同
纠纷,于 2024 年 9 月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湖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2024-018 号)。

该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安乡法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做出判
决。案件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7 日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 年
11 月 5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案件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撤销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2024)湘 0721 民初 2498 号民事判
决,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 保险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本案二审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开庭, 2025 年 12 月 30 日常德市中级人民
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2026 年 1 月 4 日经由公司代理律师送达判决书至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62,982.8 元,由常德泰通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183,111.39
元,湖南金牛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79,871.41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除应收账款受到较大损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金流外,经营情 况属于正常范畴。本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充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如成功收回相应款项,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合法收回应收款项,加快资金回笼。本次二审判决
败诉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判决的各项费用及利息,预计应收账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