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6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铭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2
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安排,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包含续贷及新增贷款),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条件、实施时间等条款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铭杰及其配偶崔再玉、董事刘隽杰及其配偶闫妍、董事刘晖及其配偶王凤华为公司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满足上述公司治理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因此关联董事刘铭杰、刘隽杰、刘晖、王凤华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2
1.议案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股东王茜卓(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持股比例 0.7937%)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不会对该项借款提供担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至股
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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