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2564 证券简称:华日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铭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4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刘铭杰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执行,公司不会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担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 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关联方刘铭杰为公司提供借款,满足上述公司治理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因此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华日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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