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2559 证券简称:长河信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全面提升资金管理运作水平,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运作效益最大化,防范公司财务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长河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
中形成的各类货币形态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资金管理以“强化资金流入流出全过程预算控制,增强企业资
金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为指导原则,建立资金预
算、调度和监控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有公司保障公司资金有
效运作、资金安全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 财务部负有资金管理的一般职责:
(一)负责公司收支相关的业务核算和资金结算,以及银行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票据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资金预算编制及后续的资金收支预实执行情况分析;
(三)制定、实施公司筹融资方案,统筹协调筹融资业务,负责银行授信的日常管理和额度平衡工作;
(四)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
(五)公司的专项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领导管理工作,主导资金管理
的决策工作。
第八条 现金管理职责:根据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提取现金,并注意提现的安
全性,同时根据签字手续完备有效的申请单向申请部门发放现金,及时正确记录每笔现金收支,日清日结,定期做好现金盘点基础工作,保证账实一致及现金安全。
第九条 银行管理职责:负责办理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变更手续;负
责保管好各家开户银行的印签卡和账户信息;负责保管好各家银行的空白结算票据;负责经办银行账户存款支付或调拨,以及相关的日记账处理;保存公司开立、撤销及变更银行账户有关资料。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十条 公司实行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十一条 公司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格遵守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章 授权与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对资金业务具备严格的授权审批权限,明确各项业务的资金
审核决策权限。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资金支付必
须具备合法凭据、合同及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发票支取资金。
第五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
存入银行。财务人员在审核现金付款业务时,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限定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超过限额的付款业务一律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业务现金收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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