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72551 证券简称:阿义玛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阿义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
法院提起诉讼。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做出
合理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
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
公告编号:2022-016
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
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
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
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
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补偿。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 划;
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
的报酬事项;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方案、决算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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