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2547 证券简称:邦富莱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北京邦富莱苏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购概况
2025年2月5日,北京邦富莱苏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无锡四海德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四海德顺”)与收购人孙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鹏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全国股转系统允许的交易方式受让无锡四海德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812,5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价格均为人民币0.12元/股。本次收购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鹏。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收购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6日孙鹏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四海德顺持有的公司股份2,812,500股,上述股份收购事项已完成。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孙鹏持有公众公司股份2,812,500股,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56.2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公告编号:2025-032
法》第八十四条,孙鹏取得公司的控制权,成为邦富莱的实际控制人,刘芳芳成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众公司股份4,812,500股,占比96.25%,成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限售情况
收购完成后,收购方孙鹏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限售,并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在其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份转让协议》
2、《收购报告书》
北京邦富莱苏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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