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2522 证券简称:腾飞人才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武汉腾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58160251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Tengfei Talent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M 地块华中智谷项目二期 A1
办公楼栋/单元 7-8 层 1、2、3、4、6 号。邮政编码 430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51.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发展,以人为本,诚实守信,服务社会。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纸制品制造,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软件开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线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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