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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7:02:40 股吧网页版
智林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72511 证券简称:智林信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
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遵循《信息披露
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密政策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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