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2502 证券简称:鹏飞物流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应公司发展所需,公司拟购买一条船舶,价格约为 1300 万元左右,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列达到
30%以上。
鹏 飞 物 流 2023 年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232,016,443.15 元,净资产为 62,826,572.97 元。本次交易资产价值 1300 万元,
因此,本次购买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两江海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108-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 1-1-2108-4
注册资本:90,000,000
主营业务:沿海货物运输
法定代表人:牟宗皓
控股股东: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牟宗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长安门船舶
公告编号:2024-017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该船原名“长安门”,船舶类型为散货船,载货量 15783 吨,建造完工日期
为 2007 年 5 月 23 日。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资产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舟山市拍船网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作出的《技术
状况报告》,该轮在“拍船网”( www.shipbid.net)上进行竞拍,起拍价 1500万元,后无人竞拍后降价售于我司。
(二)定价依据
该轮定价依据见“拍船网”( www.shipbid.net)竞拍定价,第一次流拍后与我司通过协议约定,公允合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为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船舶“长安门”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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