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2502 证券简称:鹏飞物流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产业利用集团有限公司 3.7%的股权出售给江苏海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列达到
30%以上。
鹏 飞 物 流 2022 年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217,228,720.26 元,净资产为 60,159,907.27 元。本次交易资产价值 488 万元,因
此,本次出售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年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海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 5 号 2 幢。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 5 号 2 幢。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法定代表人:王斌
控股股东:王斌
实际控制人:王斌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产业利用集团有限公司 3.7%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公告编号:2024-003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8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物联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中山北路 28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资产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748,581,366.61 元,持续经营净利润
19,458,132.18 元。2023 年未经审计的营收预计 60 亿元,归母净利润 2000 万左
右。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物联公司 3.7%的股权,交易定价依据为各方根据协议约定,公允合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为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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