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2483 证券简称:成利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财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起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十八)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中国证监会、全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 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与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中(一)(二)所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第九条 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之财产或权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
(一)有形财产。包括所经营的成品或半成品、原材料、能源及其它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及竣工工程等;
(二)无形财产。包括商誉、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无形财产;
(三)劳务与服务。包括劳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含保证、抵押等)、租赁、代理等应当获取对价的服务;
(四)股权、债权或收益机会。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十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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