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30 15:39:57 股吧网页版
长林管道:公司章程(2023年10月30日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30

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 年 十月 三十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第一节 董事 ...... 17

第二节 董事会 ......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 ...... 25

第一节 监事 ...... 25

第二节 监事会 ...... 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29

第一节 通知 ...... 29

第二节 公告 ...... 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2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十三章 附则 ...... 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达长林管道科技(江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赛维大道 120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59,516 元,等额划分为本为 33,559,516 股。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在公司中,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做中国管网建设与维护设备领域的开拓者。通过不断创
新技术和改善管理,为管网建设与维护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管道不停输开孔封堵系列产品设计、生
产、销售、维修;管道带压开孔封堵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机械产品设计制造、
机械设备大修、维修及相关配件经营业务;产品热处理、无损探伤;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油气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改造、检测;市政工程施工;工程劳务;对外进出口贸易;长输油气管道、工业管道、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管道防腐保温、高压清洗、带压堵漏、补强、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在经营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