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872461 证券简称:山东京普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因海外经营发展需要,以 0 泰铢的价格收购自然人窦新文持有的金普新能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普”)49%股权(对应出资额 245 万泰铢),泰国金普注册资金 500 万泰铢,注册资本均未实缴,公司将承担后续的出资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泰国金普认缴出资额 245 万泰铢,占比 49%,泰国金普成为山东京普的参股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12,478,673.98 元 , 期 末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182,245,071.40 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泰铢,实缴资本 0 泰
铢,本次拟以 0 泰铢受让标的公司 49%股权,公司承担的实际出资义
务为 245 万泰铢(根据当前汇率 1 泰铢≈0.222 人民币,计算约为
54.39 万元人民币)。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相关资产未达到总资产3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金普新能源(泰国)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窦新文任公司董事长,持股 8000000
股,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尚需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尚需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尚需在泰国公司注册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窦新文
住所:山东省五莲县于里镇管帅村 398 号
关联关系:窦新文任山东京普董事长,持有山东京普股票8,000,000 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金普新能源(泰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200/45 号,809-811 室,拉差达披色路 17 巷(因他玛罗 45 巷),丁当区,曼谷市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金普新能源(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0655569000512
成立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泰铢
注册董事:窦新文
注册地址:200/45 号,809-811 室,拉差达披色路 17 巷(因他玛罗 45
巷),丁当区,曼谷市
主营业务:
太阳能光伏组件、电储能设备、光伏逆变器、光伏配件、电线电缆、电器设备、太阳能路灯、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电器、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及服务;工程机械、电动汽车、电动特种车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及风力发电系统等相关产品的设计、施工、运维;管理咨询服务。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购买、出售股权导致新增关联方
交易后,泰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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