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2425 证券简称:仕全兴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唐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588,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91.94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岳望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华成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柯万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汤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非职工代表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公告编号:2024-022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艾永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红霞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胡远奇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生效。
上述选举人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
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为公司的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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