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2399 证券简称:城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整体修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半数以上”均相应修订为“过半数”。上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
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城安盛邦(北京)
司的发起人。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 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5687643909Y 91110105687643909Y。
第三条 公司名称:城安盛邦(北京)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
英 文 名 称 : ChengAnShengBang 股份有限公司
( BeiJing ) Network Technology 英 文 名 称 : ChengAnShengBang
Co.,Ltd. ( BeiJing )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
馆南路 13 号 10 层 1105 馆南路 13 号 10 层 1105,邮编:10002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监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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