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2
第一节 通知 ......32
第二节 公告 ......33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39
第十三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烟台市牟平区工商大街 85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客户至上,质量优先,走向世界。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黑色金属铸造;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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