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2397 证券简称:世德装备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世德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烟台世德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编号:众会字
[2024]第 03814 号)。经审议,2023 年度公司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信息与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
容一致。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据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
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核查,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乐、王凤荣、马宏儒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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