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8:29:31 股吧网页版
佳合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
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独立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1.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对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活动、采购和付款业务、销售和收款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研究与开发、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和付款业务、销售和收款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研究与开发、信息披露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