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2386 证券简称:汇通银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采用发放现金红利的方式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39,579,407.9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48,130,764.5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719,047,818 股,以应分配股数 1,719,047,818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666,694.5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8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1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书奇、陈茜、陈东对《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既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其公告。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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