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2381 证券简称:富利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利环保”)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包含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04265 号)。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 和附注十一、2 所述,事件一:
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据案号为(2022)
粤 1973 执 6653 号《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执行标的 4,133,761.00 元,富利环保公司因该
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事件二: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广东省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 19 民终 4297 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返还
借款本金 1,406,378.36 元及利息,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案件仍在执行之中,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 带责任确认了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在目前的诉讼程序中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督促和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关借款人沟
通尽快解除违规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
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非标准
审计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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