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2381 证券简称:富利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利环保”)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包含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0426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 和附注十一、2 所述,事件一:
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据案号为(2022)
粤 1973 执 6653 号《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执行标的 4,133,761.00 元,富利环保公司因该
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事件二: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 19 民终 4297 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返还借款本金 1,406,378.36 元及利息,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案件仍在执行之中,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确认了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该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和较为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有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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