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2381 证券简称:富利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追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与万卓铭、朱慧菲签订《借款合同》,
向万卓铭、朱慧菲借款 1500000 元,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3%,出借款项汇出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并按月按时支付利息;公司共同为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等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未能及时还款,万卓铭、朱慧菲将黄平个人及公司诉
至法院。2023 年 6 月 26 日,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
粤 19 民终 4297 号》,执行返还借款本金 1,406,378.36 元及利息,并承担律师费
37500 元、保全担保费 6000 元,公司对被本次借款部分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黄平、肖辉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均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补充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黄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教育路银桥大厦 B401 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公告编号:2024-009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文件名称:民事判决书((2023)粤 19 民终 4297 号)
担保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
担保方式: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平与万卓铭、朱慧菲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总额度为 1500000 元,最终判决,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该事项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已导致公司被执行,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涉及相关银行账户冻结,可能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并披露诉讼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已导致公司被执行,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涉及相关银行账户冻结,截止目前,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日常结算业务,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5,183,763.09 132%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公告编号:2024-009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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