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2
富利环保
NEEQ: 872381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FuL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
2023
公告编号:2024-002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黄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荣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荣林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利环保”)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包含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04265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和附注十一、2所述,事件一:因实际控 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据案号为(2022)粤1973执6653号 《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执行标的4,133,761.00元,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事件二: 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 ((2023)粤 19 民终4297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返还借款本金1,406,378.36元及利息,富利环保 公司因该事项承担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案件仍在执 行之中,富利环保公司因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确认了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在目前的诉讼程序中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督促和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关借款人沟通尽 快解除违规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 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公告编号:2024-002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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