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72381 证券简称:富利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利环保”)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包含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2)第 304306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因实际控制人黄平个人借贷案件,导致富利环保公司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据案号为(2022)粤 1973 执 6653 号《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执行标的4,133,761.00元,该事项导致富利环保公司4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冻结金额406,487.10
元。被冻结账户只能收款,无法对外支付。黄平与罗丽珍已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签订《撤诉
和解协议书》,约定由黄平自 2022 年 4 月起每月还款 10 万元直至付清,罗丽珍 10 日内向法
院申请撤诉。但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案件仍在执行之中,影响尚未消除。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富利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将在目前的诉讼程序中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督促和要求被担保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并积极与相关借款人沟
通尽快解除违规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富利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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