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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9:34:20 股吧网页版
金鑫新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昆山金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90753420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昆山金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KUNSHAN JINXIN NEW ENERGY GORP.,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晞路 9-7 号。邮政编码:215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600,00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公司与股东之间发
生的纠纷,除可向法院起诉外,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业绩、团队、创新、学习、人文精神”
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提供优质的服务、满意的产品。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锂电池模块的组装和生产,电池管理
系统和软件控制系统 的设计,锂电池、纯电动车、太阳能电子产品的组装、加工和销售; 车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销售;环保能源技术和环保电池技术的研发;高分子纳 米新材料和环保高分子纳米修复胶的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如下表,公司设立时发行的
股份总数为 15,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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