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确定,年终奖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条 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按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扣减、停止发放绩效奖金或津贴、解除职务: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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