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履职程序。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
(十六)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实施监控;
(十七)审议批准(在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前)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及实际执行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达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本条的规定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审批之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
(十八)审议批准以下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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