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56.80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8,840.19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与评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工作要求,容诚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容诚的评估情况
容诚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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