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次竞价回
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00元/
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宜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少
于 7,500,000.00 元,不超过 15,0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535,715 股-1,071,428 股,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
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165%,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16.4733%,最高成交价为 10.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56,356.8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12.3757%。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致使公司可实施回购窗口较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5.00 元/股(含)。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
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6,500 股,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856,356.8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5,643,643.20 元-13,143,643.2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测算剩余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
间为 225,746 股-525,745 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量 176,500 股,合计测算调整
后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402,246 股-702,24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0.8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区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量了目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以及回购股份进展等因素,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200%。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
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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